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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0-31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含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获取学校信息,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建设水平。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学校信息公开的机构和职责、内容和范围、形式和程序。根据工作职责,细化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校长办公室积极组织校内各单位认真研读《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联合党委宣传部、图文信息中心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信息公开程序,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大会等,加强对中央及教育领域重大部署的解读,加强决策公开,保障师生在学校重要决议、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权。

  1.决策公开情况。召开党委会、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院长工作例会等,研究部署学校重点领域阶段性工作。召开侨联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学校侨联第一届委员会。召开全校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会,将部分党总支改设为党委。召开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学校年度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对教职工薪酬改革方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进行了确认,审议和通过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与处理暂行办法、校徽优化方案。召开招生就业工作会,对2024年招生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5年招生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全面总结、明确目标、安排部署学校各项工作。召开本科新设专业监测评估工作布置会,持续推进专业内涵式发展,推动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和专业结构持续优化。此外,学校还召开科研联席会、民主生活会、2025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布置会、安全工作会、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推进会等,通过校内门户网站对会议、活动等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和宣传。

  2.执行情况公开。通过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意识形态工作会、师生座谈会等各级会议,传达学校综合改革任务和年度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充分发挥办公室督查督办职能,明确督办任务清单,对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师生意见建议及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管理事项公开。在招生管理过程中,发布招生简章,通过讲座宣传、电话咨询、微信公众平台等众多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与招生推进工作以及相关举措。发布《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向受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资助的通知》,启动临时困难资助专项申请通道,做好受灾地区学生帮扶工作。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布学校现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线下公示栏、学校官网人才队伍建设栏公示、公布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立图书资源、校车时刻表、校历等为师生提供专项服务。

  4.业务服务公开。持续完善校内各单位门户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面向全校教师发布相关信息培训,通过学校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相关公告。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校外专升本录取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说明。在教务处网站设置 “办事指南” 专题板块,聚焦学籍管理、成绩查询、学历认证、学位申请等高频业务,专题解答办理要求、所需材料、时限节点等关键信息,为师生提供清晰指引;设置下载专区,集中提供各类业务办理所需表格模板,方便师生按需下载使用。在学校就业网站上发布单位招聘信息、双选会安排、职业生涯规划讲座等信息,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5.结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实效,公示“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在信息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奖学金、党内评优、学生社团年审等结果。及时公布各类考试成绩查询及拟录取名单,公开《成都文理学院2024年专项审计报告》《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情况公示》《成都文理学院关于2025年新增专业学费收费备案情况公示》《成都文理学院2025-2026学年教育收费公示》等。

  (三)畅通信息公开平台渠道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督促校内二级单位网站更细致、全面、清晰地公开相关信息。持续用好学校主页、广播、电子屏幕、公开栏等传统载体,全方位展示学校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研成果、校园文化等工作成效。借助微信、QQ群、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信息,特别在招生阶段,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强化招生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构建信息传播合力,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满足师生及社会的信息服务需求,有效保证师生及社会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持续优化OA办公系统应用和校内会议通知推送形式,实现信息精准推送,提升教职工信息获取便捷度。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门户网站首页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用于公布学校重要的信息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http:/)。本年度,学校主要公开的信息内容为:

  (一)基本信息公开。学校的基本信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对外公布,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对学校简介、办学规模、学校机构设置、发展沿革、各项规章制度等信息进行更新,及时公布国家政策文件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党务信息公开。依规依纪公开党内制度建设、工作安排、集中学习、职务任免、奖励处分、党员转正、党员发展等信息。本年度共发布党委工作文件25份、职务任免文件4份、党员奖励文件1 份。

  (三)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招生政策,制定了成都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公开招生信息,发布分类招生考试公告、报考指南、录取公告等,通过“信息公开”栏目、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四)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坚持教育收费的从严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第二批)》《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民办高校新增本(专)科拟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新增普通专科拟2022年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民办高校新增本(专)科拟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函》《关于民办高校新增本(专)科拟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函》等文件要求,通过招生简章、新生报到现场公示、学校官方网站、财务处悬挂张贴,将现阶段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一是通过“综合改革与评估处”专栏发布发展规划、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本科评建等相关资料;二是利用学校教务处网站、各学院网站发布了学校基本情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等信息。三是通过在就业网站公布了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招聘等信息,及时公布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等信息开展情况。四是通过图文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学科实验实训、图书资源等相关信息。

  (六)科研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信息公开”栏中的“科研信息”公开学校相关科研规章制度,科研立项等信息。二是通过学校科研处网站、下发相关科研文件等方式发布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科研讲座、学术交流活动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科研氛围,激发师生科研活力,深化科研育人成效。

  (七)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校内发布相关学校管理文件,公布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要包括:《成都文理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成都文理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解除学生处分规定》《成都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2025修订版)》等规章制度。二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学工部网站、学工在线(微信)公布思政教育、素质教育、队伍建设、心理健康、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三是学生可通过官方微信、邮件、电话、校领导邮箱等方式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与交流。

  (八)学风建设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栏”中“学风建设信息”,对《成都文理学院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早自习管理规定》等相关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微博、教务处网站、学工部网站对涉及学生学风建设工作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利用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网站,对科研课题申报、科研论文写作中的学术规范等信息公开;四是以新进教师培训宣讲为契机,加大教师学风建设的内容公开。

  (九)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学位学科信息在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重点发布《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发布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校级抽检等相关工作安排,主动公示成都文理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单,确保学位授予全流程透明可查,为师生办理学位相关事务提供清晰指引。

  (十)其他事项。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开,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量及途径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学校信息公开坚持“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意见逐步完善,按需再次公开。一是通过网络媒体端信息公开。本年度,发布文理讲坛33条,文理要闻237条,院系动态906条,发布通知公告5条。二是通过移动互联网端信息公开。学校官方微博推送信息2346条,粉丝19.2万余人,推送的信息涵盖人群达到3600万人次,所主持的33个相关话题词登上热搜成都同城榜;官方微信推送信息224条,粉丝18.9万余人,推送的信息涵盖人群达到220万人次;抖音推送视频210条,粉丝30.7万余人。全年三大媒体平台推进信息涵盖人群达到3.3亿人次。三是通过传统媒体端信息公开。发行《文理学院报》8期、《绽放》 2期,发放宣传资料95000 余份。毕业生通过电话、面对面咨询进行就业创业咨询23000余人次,共发布招聘信息2000余条。通过官微、电话、来访、咨询会、直播、智能问答等回复考生咨询 364000 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平台:一是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各二级网站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媒介:包括学校各种普发性文件、学生学籍管理手册等政策性文件,印发《文理学院报》《绽放》《文理先锋》及招生宣传资料等。

  3.各种会议:包括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中层干部大会、教学科研工作会、学生工作研讨会、学生座谈会、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等。

  4.学校官方渠道:校内各单位自有微信、微博、抖音、邮箱(主要是书记、校长邮箱)、高校理政平台、OA办公软件、手机短信平台。

  5.线下载体: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

  6.校园媒体:校园广播、学校青年电视台。

  7.其他形式:学校校领导在各级各类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学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报道等。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情况

  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明确要求保密的事项及学校核心涉密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信息公开渠道多元丰富,有效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受到师生员工的普遍认可。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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