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2023-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含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获取学校信息,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建设水平。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学校信息公开的机构和职责、内容和范围、形式和程序、考核和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再次细化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保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岗和人。组织校内各单位认真研读《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特别是信息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把控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此外,学校办公室联合党委宣传部和图文信息中心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监查,确保信息工作规范有序。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规定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并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法务等专业团队的专业优势,咨询、研判信息发布属性。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工代会、全校中层干部大会等,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对中央和教育领域重大部署的解读,加强决策公开,促进师生在学校重要决议和重大事项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
1.决策公开情况。
召开党委会会议、党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学校贯彻落实意见。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学校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等,审议通过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召开年度教学工作会,全面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召开专业人才培养论证会,研究专业教学质量提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等方面工作。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全面总结、明确目标、安排部署学校各项工作。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落实会,部署和安排学校整改工作任务。每月召开科研联席会,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务工作培训暨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招生就业工作2023年总结会暨2024年推进会等,通过校内门户网站对会议、活动等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和宣传。
2.执行情况公开。通过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意识形态工作会、师生座谈会等各级会议传达学校综合改革任务和年度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充分发挥办公室督查督办作用,明确督办落实任务,督查学校年度重点任务、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和有关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落实情况,并推动办理落实。
3.管理事项公开。在招生管理过程中,发布招生简章,通过讲座宣传、电话咨询、微信公众平台等众多渠道,就招生政策和举措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发布《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向受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资助的通知》,启动临时困难资助专项申请通道,做好受灾地区学生帮扶工作。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布学校现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示栏、官网人事信息栏公示、公布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立图书资源、校车时刻表、校历等为师生提供专项服务。
4.业务服务公开。完善学校各单位门户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教师教育中心面向全校教师发布相关信息培训,服务教师发展。面向社会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考试等相关公告;发布校外专升本录取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说明。在学校就业网站上发布单位招聘信息、双选会、职业生涯规划等信息,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5.结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实效,公示“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在信息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奖学金、党内评优、职称评审、学生社团年审等结果。及时公布高职单招考试成绩查询及拟录取名单,公开《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专项审计报告》《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情况公示》《成都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三)畅通信息公开平台渠道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主渠道功能,督促校内二级单位网站更细致、更全面、更清晰地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内容。同时继续用好学校主页、广播、电子屏幕、公开栏等传统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学校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研成果、校园文化等情况,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影响力。通过微信、QQ群、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会媒体途径,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特别在招生阶段,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以及制作的“学长学姐说”系列推文,主动做好招生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信息传播合力,满足师生及社会的信息服务需求,提高学校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证师生及社会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监督权。此外,持续优化OA办公系统手机端的应用和校内会议及通知的形式,及时和精准推送相关信息,使广大教职工能更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门户网站首页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用于公布学校重要的信息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http://www.cdcas.edu.cn/)。本年度,学校主要公开的信息内容为:
(一)基本信息公开。学校的基本信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对外公布,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对学校简介、办学规模、学校机构设置、发展沿革、各项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及总结等信息进行更新,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发布了《成都文理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及时公布国家政策文件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党务信息公开。依规依纪公开党内制度建设、工作安排、集中学习、职务任免、奖励处分、党员转正、党员发展等信息。本年度共发布党委工作文件27份、职务任免文件4份、党员奖励文件1 份。
(三)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招生政策,制定了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等,发布分类招生考试公告、报考指南、录取公告等,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栏目以及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进行公布。同时,通过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微信公众号(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电子邮箱信访等形式,确保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四)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坚持教育收费的从严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第二批)》《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民办高校新增本(专)科拟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新增普通专科拟2022年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复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民办高校新增本(专)科拟招生专业学费备案的函》《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函》等文件要求,通过招生简章、新生报到现场公示、学校官方网站、财务处悬挂张贴,将现阶段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一是通过“综合改革与评估处”专栏发布发展规划、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本科评建等相关资料;二是更新《成都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栏表》,利用学校教务处网站、各学院网站发布了学校基本情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等信息。三是通过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网站公布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四是通过图文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学科实验实训、图书资源等相关信息。
(六)科研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信息公开”栏中的“科研信息”公开学校相关科研规章制度,科研立项等相关信息。二是通过学校科研处网站、下发相关科研文件等方式发布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评审、科研讲座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科研氛围,激发师生科研热情,推进科研育人。
(七)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校内发布相关学校管理文件,公布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要包括:《成都文理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管理规定》《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成都文理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解除学生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更新《成都文理学院专科学籍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本科学籍管理办法》等等。二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信息公开”、成都文理学院学工部网站、学工在线(微信)公布思政教育、素质教育、队伍建设、心理健康、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三是学生可通过官方微信、邮件、电话、校领导邮箱等方式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与交流。
(八)学风建设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信息公开”栏中“学风建设信息”对《成都文理学院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早自习管理规定》等相关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微博、教务处网站、学工部网站对涉及学生学风建设工作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利用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网站,对科研课题申报、科研论文写作中的学术规范等信息公开;四是以新进教师培训宣讲为契机,加大教师学风建设的内容公开。
(九)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学位学科信息在成都文理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及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布。包括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新增授权学科信息和申报等信息。重点发布了《成都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十)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报刊等发布对外合作交流等内容,包括出国留学生师生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十一)其他事项。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开,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量及途径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学校信息公开坚持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意见逐步完善,必要时可以再次公开。一是通过网络媒体端信息公开。本年度,发布文理讲坛51条,文理要闻266条,院系动态938条,发布通知公告17条。二是通过移动互联网端信息公开。学校官方微博推送信息2224条,粉丝16.5万余人,推送的信息涵盖人群达到3000万人次;官方微信推送信息247条,粉丝15.7万余人,推送的信息涵盖人群达到220万人次;抖音推送视频213条,粉丝31万余人,其中推送的抖音在全国高校本科排行榜稳居前十,多次荣膺第一。全年三大媒体平台推进信息涵盖人群达到2.2亿人次。三是通过传统媒体端信息公开。发行《文理学院报》8期、《绽放》2期,发放宣传资料97000 余份。毕业生通过电话、面对面咨询进行就业创业咨询22000余人次,共发布招聘信息2000余条。回复考生咨询 309000余人次(官微、官网、电话、来访、咨询会、直播)。
(二)主动公开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各二级网站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媒介:包括学校各种普发性文件、学生学籍管理手册等政策性文件,印发《文理学院报》《绽放》《文理先锋》及各学院刊物、招生宣传资料等。
3.各种会议:包括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中层干部大会、教学科研工作会、学生工作研讨会、学生座谈会、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等。
4.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抖音:校内各单位自有微信、微博、抖音、邮箱(主要是书记、校长邮箱)、高校理政平台、OA办公软件、手机短信平台。
5.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
6.校园广播、学校青年电视台。
7.其他形式:包括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在全国、全省各类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学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报道等。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情况
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以及学校的核心机密不予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信息公开渠道多样、丰富,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受到师生员工的普遍认可。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