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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政联合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

发布时间: 2014-04-09

近日,学院党政联合印发《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紧紧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组织保障、制度规范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激励全体师生为实现学院发展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

《意见》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一是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委中心组、党员组织生活、教职工政治学习、教师培训、思想政治理论课“三进”等学习教育活动内容,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二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好一年一度的科技文化博览节、学生社团文化节及其他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三是要充分利用学院科研资源,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理论研究。
《意见》要求,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学院工作总体规划,贯穿学院工作各个方面,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二是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层面的要求对接到教师职业准入、教师能力提升、教师业绩考评等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三是要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贫困生能力提升工程、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学生工作队伍素质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保障。一是要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实际工作相融互促;二是要把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等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转化为师生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形成党员干部引领带动、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党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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