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署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
近日,学院党政联合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院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重申并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院内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剖析,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实的行动,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把上级转变作风规定精神及学院有关纪律要求特别是“十个严禁”落到实处,把纠正“四风”问题贯彻始终。要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的具体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或发生变异。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及院内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违反上级转变作风规定精神及学院有关纪律要求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触碰甚至逾越“十个严禁”底线的问题列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不放,持续加压。要灵活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等方式,加大节日期间落实“十个严禁”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畅通问题线索来源与渠道,深入挖掘“四风”问题,特别是各种变换形式的“隐身衣”和“新伎俩”。要严肃查处问责,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营造“不敢”氛围。
院内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牢记自身责任,履行责任担当,当好班子、队伍的表率,强化压力传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营造清新简约、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全院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过节。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转变作风规定精神及学院有关纪律要求特别是“十个严禁”,推动形成崇廉尚俭、清新简约、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政治生态和教书育人环境。
“十个严禁”——
1.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花钱。
2.严禁用学院经费购买、赠送、发放烟酒、食品、土特产及购物卡、代金券等年货、节礼(学院层面统一安排的慰问活动不在此列)。
3.严禁以年终总结等名义组织本部门(单位)教职工大吃大喝。
4.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吃请、相互送礼。
5.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义用学院经费组织旅游等活动。
6.严禁收受学生、学生家长等与工作有关联的人员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卡、支付凭证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7.严禁参与或接受由学生、学生家长等与工作有关联的人员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评价等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
8.严禁让学生、学生家长等与工作有关联的人员支付应由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9.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