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举办“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法学学科发展”研讨会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学科建设,成都文理学院文法学院于7月3日举办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法学学科发展”研讨会,学校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高华锦,文法学院院长徐学东出席了此次研讨会,会议由文法学院副院长冉华庆主持。此次研讨会邀请了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驰教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山教授,四川大学王谦教授,西南交通大学邓大鸣教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熊宇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杨继文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赖虹宇副教授,行之集团TISC中心主任梁田博士,高等教育出版社四川省教学服务中心马工程重点教材、法学教材和艺术类教材负责人徐玲副教授等来自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多名专家学者参加。
高华锦代表成都文理学院向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她指出,成都文理学院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为纲领,积极探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促进法学学科建设的有效路径,探讨大数据时代下法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方向,为法学学科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随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法学学科发展”等环节展开热烈讨论。
徐玲副教授以“新时代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的新发展”为主题,详细介绍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法学相关教材的更新与发展,为法学教师如何充分利用法学教材,提高教学质量提出了宝贵建议。冉华庆教授结合文法学院法学教学的实际情况,指出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法学教学水平、实现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高校本科法学学科发展的基础保障。
梁田博士从实务角度出发,以“大数据背景下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为题,详细介绍了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人才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为文法学院培养符合大数据时代发展潮流的知识产权人才提供了启示。
熊宇副教授以“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的趋势与展望”为题,强调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数据和信息,法学研究所处理的法律数据在不断增加,法学研究所处理的法律数据在不断更新,法学研究所面临的数据呈现多样化态势,法学研究面临着数据意义的挖掘课题。陈驰教授就该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大数据技术下的法学学科发展与问题研究,应厘清为大数据工具、大数据引发的社会现象、大数据与学科融合发展三个维度,并基于不同维度明确研究要求和目的。
王谦教授以“高质量发展下的现代信息革命与教育治理体系创新——数字智慧教育建设”为题,从技术角度出发强调了大数据技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强调要进一步实现信息社会变革与治理体系创新。陈山教授认为大数据技术治理过程中的应用也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完善。
杨继文副教授以“大数据时代证据法变革与法学教育因应发展”为题,阐述了“数字法学”与“数字证据法”的概念及意义,强调在法学教育中应注重梳理新型“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赖虹宇副教授对大数据时代证据法的变革同样发表了观点,他认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新型表现形式的证据的出现是挑战更是机遇,充分认识到“电子证据”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证据法。
邓大鸣教授以“数据时代背景下法学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其建设问题”大数据背景下法学学科的建设要深度融合数字与法律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努力克服数字与法律“两张皮”脱节现象和简单粘连的局限。
陈驰教授、陈山教授、赖虹宇副教授三位专家对各主题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研讨会整体气氛活跃,各个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展现了许多具有学术意义与实践意义的宝贵意见,为成都文理学院法学学科建设指明前进的方向。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将有力推动成都文理学院培养更多符合大数据时代需求的法学专业人才,为“数字中国”建设增添助力。(文法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