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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法

发布时间: 2012-08-31

 

一、一般住院费用报销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报销,成都市辖区内在医院刷社保卡,出院时直接进行费用结算;

    第(二)种方法:手工报销,学生持以下材料到龙泉医保局(龙泉政务中心1楼大厅34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84852334

    1.住院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

    2.出院病情证明(原件);

    3.住院费用清单(汇总)及相关检查报告(原件);

    4.患者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寒、暑假异地就医的同学须为户口簿)复印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患者本人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开户的农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储蓄卡复印件(未办理的待医保局报销成功后前往领取现金);

    6.异地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的学生只能报销寒、暑假在生源地和实习期间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此时间段外在异地产生的急诊费用,报销材料还包含:(1)在辅导员处开具寒、暑假和实习时间证明,盖学院鲜章;(2)看病医疗机构的等级证明(医院开,盖医院鲜章);(3)住院期间的全套病例复印件(医院病案室复印,盖医院鲜章);

    7.报销外伤产生费用的还须填写外伤申请表,表格在龙泉医保局领取。

 

 

    二、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方法

    在东区校医院就诊或转诊产生的应由首诊医疗机构予以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未在校医院首诊的或寒暑假、实习等异地就医的同学门诊费用只报急诊部分。校医院咨询电话:84768072,以下资料交由校医院转交至医保局进行手工报账。

    1.门诊病历、复写处方及对应的药品清单(医院开,盖医院鲜章);

    2.门诊费用发票(原件);

    3.患者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寒、暑假异地就医的同学须为户口簿)复印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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