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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正式被授予“园林式校园”称号

发布时间: 2011-02-14

1月14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2011年第21号文件《关于高校2010年度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授予称号的通知》,我院正式被授予“园林式校园”称号。

此次评估严格按照《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评估标准》执行,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对2010年申报的高校进行验收评估。11月16日,省教育厅后勤与产业处副处长胡晓明率领专家组对我院园林式校园的申报进行评估验收。通过现场听取汇报、亲自参观校园后,专家组对我院园林式校园的建设情况表示极大的肯定,并为我院在园林式校园的建设过程中提出了一些更好的建议。

最终,根据评估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授予我院等三所高校“园林式校园”称号。并希望被授予称号的单位继续努力,加强和完善校园生态环境建设的监管机制和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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