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元旦及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2-27
院内各基层党组织、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群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优良党风带校风促学风,根据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精神,以及中共中央作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统筹安排,厉行节约。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禁各单位(部门)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计划外发放现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等。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禁违规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责的宴请及其他活动;严禁借欢度节日之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四、严肃要求,加强监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落实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要求的检查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报告,发现一例,严肃查处一例。
学院党委监督举报电话:82959875 82854611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