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李雪琴、张洪两位同志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5
院内各单位:
经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4年11月21日评审通过,并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进行挂网公示7天后,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1月13日(川职改办通(2015)123号文)批准,我院外国语学院李雪琴和美术学院张洪两位同志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4年11月21日起算。
成都文理学院 人事处
2015年3月5日
院内各单位:
经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4年11月21日评审通过,并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进行挂网公示7天后,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1月13日(川职改办通(2015)123号文)批准,我院外国语学院李雪琴和美术学院张洪两位同志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4年11月21日起算。
成都文理学院 人事处
2015年3月5日